第三章
和美国人相比,中国人更好面子,举办婚礼——尤其是大规模婚礼的目的基本上出于社交需求,为了让别人见证幸福,为了收礼金,为了显示人脉,为了虚荣心……当然,追求婚礼的“仪式感”也很重要,但“仪式感”说白了还是金钱和时间的升华。打个比方,在凡尔赛宫办婚礼就是比在路边小广场有仪式感,十万块钱的钻戒就是比一千块的戒指有仪式感,绞尽脑汁策划了三个月的婚礼就是比只琢磨了三天的婚礼更有仪式感。
“她刚刚叫住我,问我认不认识她,”程茵摇了摇头,“但我怎么可能认识她?”
“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来的。”
郗羽思索着,困惑地用笔尖戳了戳记录资料的笔记本。
郗羽闻言一怔,绕是迟钝如她也听出李泽文的言外之意,似乎是帮她拖延住程茵。
程茵笑起来:“按照常理是这样的。不过我前阵子还看到新闻说‘最新的调查显示,结婚花钱越多,感情破裂的概率越高’呢。说的是小夫妻为婚礼准备筹备更多,各种鸡毛蒜皮的事情扯皮越多,反而更容易产生矛盾。”
真是的,程茵嘴角轻轻弯起来,她想,李泽文这样的人,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地球吧。
“没事,恰好顺路。”李泽文说。
“……嗯……其实没什么大事……”郗羽摇头,“没事,我打扰了。”
“好久不见。”
“这就是了。国情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环境不同。至少在中国,婚礼的花费越多,离婚率肯定越低。”
李泽文只侧目看了她一眼,眼神中流露出一点笑意算作回答。
“一点印象都没有?”
“……昨天回来的。”
“是的。”
“不急,”李泽文不紧不慢道,“郗羽不是找你有事?你们谈完了吗?”
“这倒也是。”程茵美眸一眨,“聪明人的思维方式和我们普通人不一样吧。”
她离开的动作如此之快,一如既往的爽利作风。对郗羽如此果断的离开,李泽文没叫住她,为程茵拉开车门,示意程茵上车。
程茵以一种夸张的神态笑言:“马家真是投入了巨大的本钱,我刚刚才知道,他们居然请了一百多桌!你想,每桌十个人,就是将近一两千人啊。我也参加了不少婚宴,这么大规模的婚宴真没见过几次。我听这对新婚夫妇说,他们光是筹备这场婚礼都花了半年时间啊。”
两年前,她开始主持一个音乐类选秀节目,这个节目不是简单的展示歌喉,参赛者都是一些原创创作型歌手或者新鲜作曲人,嘉宾对他们的歌曲进行点评和改进——这个节目的创意不能说很新鲜,但胜在制作人手段高超,能把想法变现的能力非常高,每个环节都力求完美,节目效果非常好,顿时红遍全国,许多人第一说这款节目拯救了“日渐式微的原创音乐事业”,也让程茵的事业迎来了一次爆发。
李泽文一笑:“聪明人也未必善于社交。”
李泽文穿着笔挺的白衬衣和藏青色西装裤,看上去身形匀称修长,他站在全黑光亮的车身旁,微笑着说了第二句话:“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郗羽怀着好奇,点开了其中一期开始开始观看——天知道她多少年没有认真的看过电视节目了,此刻她不得不发挥学术研究一般的认真劲专研这些视频。不看不知道,一看才发现,这节目确实很不错,一首不怎么样的原创歌曲改进后,简直达到了改头换面的标准,足以惊诧路人;而程茵在节目中的表现也很异常出色,妙语连珠,吐槽和点评十分到位,急智和博学无一不缺。
但似乎不应该觉得奇怪。
毕竟,这个程茵和李泽文关系不错。
程茵不太懂这份典故,她对李泽文笑了笑,转过身手搭上车门把手:“李教授,那我们走吧?”
根据网络资料显示,程茵最早的信息可以追溯到中学,她中学就读于安江省省会一所中学,比郗羽低了一级,大学则就读于中央传媒大学,读大学的时候她就在电视台当记者和主播,参加过若干比赛,获得几个播音主持类的奖项;本科毕业就到了中视,最开始主持一个读书栏目,这个栏目请名人来推荐图书,反响不错,一年后她又主持了一个综艺节目,为期一年时间;前面的两份主持人事业让她在小范围内积累了一些名气。
郗羽本科毕业后就出了国,进入了麻省理工学院这所世界知名学府的大气科学专业深造,研究方向是大气动力学。三十年前,大气科学还是绝对的冷门学科,随着这些年来全球各国对环境问题逐渐重视,大气科学也逐渐成为显学——学习的这门科学的学生变多了,各种各样的经费也多了些。地球的气候变化是个宏大的命题,和每个国家都脱不开关系,郗羽在研究中遇到了比气候问题更复杂的国际政治问题,于是去隔壁的哈佛选了一门李泽文担任老师的国际组织学,恶补了一下政治知识——这些社科知识对她的研究没什么帮助,只能起到拓宽视野的作用。
李泽文说:“在美国的时候,我教过她一门功课。”
她在书桌前的电脑面前坐下来,关键词输入,翻开电脑开始搜索。她虽然是主持人常常访问别人,但人有了名气成为公众人物,别人对她的关注也会升级。搜索引擎里和程茵有关的条目起码有几百万,这些信息也囊括了她人生中的方方面面。
程茵一愣,点了点头:“说是美国一个教授做的调查。”
“的确规模不小。”李泽文随口道,“那他们感情确实不错。”
这形容完全没错,因为李泽文的的确确当过她的老师。
这是李泽文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好歹认识足足两年,她深知李泽文儒雅俊逸外表下的厉害,乖乖当学生都被折腾得半夜差点跳查尔斯河,有求于他的时候……大概要被扒一层皮吧。
李泽文有一张俊朗好看的脸,鼻梁如峰,唇线柔和,五官分明到有人描线似的,再配上那副无框眼镜,英俊之余添一份难得的儒雅。当然,真要打分的话,和娱乐圈的那些纯靠脸混饭吃的男人比还有点差距,但他身上的气质寻遍整个娱乐圈都找不到的。程茵当然也见过很多靠才华吃饭的人,或清高,或骄傲,或自负,但李泽文和他们不一样。他当然是富有自信的,却不张扬,他很睿智,却不外露,“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在李泽文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哪怕你什么都不做,只盯着这个人看,都能欣赏很久。
程茵转开话题笑着问:“对了,你明天来参加这场婚宴吗?”
“不是,我是MIT的。”郗羽连忙说。
但……还是算了吧。
“未必。你看的新闻来源是哪里?”
“李教授,确实是这个道理。”
“来参加婚礼?”李泽文问。
程茵表情微微松动,问:“这么说,她也是哈佛的学生吗?”
李泽文深深看她一眼:“你确定?”
她和李泽文也算是认识许久了,充分认识到这位大教授各方面的水准都很高,让他看得上并且亲自来接送的女人,绝对不会只是外表好看。她记得,有一次上完课后,她恰好看到有名特别漂亮的外国女生特意主动约李泽文去party,但李泽文摇头拒绝她的好意——当时郗羽身边的男生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要知道那名女生金发碧眼,长腿细腰,是绝大多数人心中的美人,就算郗羽都觉得这女生太美了,拒绝她也太难了。
两人坐在后排,程茵回眸看了眼已经消失在酒店大厅的郗羽,内心的疑惑一闪而过。但她不会在李泽文面前表现出来,她抬起手,白皙的手指轻轻扶了扶鬓边的头发,轻松地笑道:“李教授,真是谢谢你来酒店接我。”
郗羽随后好学生般解释了自己在酒店的原因是好朋友要结婚,自己回国了顺带着来当伴娘。她态度认真,宛如在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
“她念理科Ph.D,选了我一门不重要的选修课。”李泽文熟练的驾车拐了个弯,“她找你有事?跟你说了什么?”
“嗯嗯,我确定。”她脸上的酒窝比之前更深,果断挥手道别,“我回房间去了,Professor,程小姐,再见。”
“确实没任何印象,”程茵轻快地笑起来,“我从来没听过这么问我的人。我差点就要怀疑她是不是脑子有什么问题了,不过,她既然能在麻省理工读书,那应该是很聪明才对啊。”
郗羽在最初三秒钟的震惊之后已经平静多了。对她来说,各种偶然事见的不少,不应该为这么点小事而惊讶了。上次两人见面还是一个多月前MIT的毕业典礼上,这一次就在国内的五星级宾馆大门口,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两人横跨了大洲和大洋于同时到达同一个地方,这巧合还是让人感觉到人生的奇妙。
程茵侧过脸,笑盈盈道。她好歹也是半个娱乐圈的人,每天都要接触到大批靠脸吃饭的人,多美多帅的脸她都看过,但是她还是忍不住把视线放在身边的男人上。
“不过还真是巧,这么容易就在国内遇到你的学生。你教她什么?”
婚礼的档次越高,客人越多,在婚宴上表达的感情越激烈,离婚的概率也越小。因为婚礼的本质是契约,你的婚礼规模越庞大,就意味着你为了结婚付出的时间成本、社交成本和金钱成本越多,违约成本也就越高,你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多斟酌一下。
当时男生的男生唧唧歪歪的说,教授的目光到底多高呀。
李泽文扶着车门,微笑瞧了郗羽一眼。麻省理工和哈佛和国内的京大华大一样,可谓一对欢喜冤家,互相之间都有些隐约瞧不起对方,你觉得我市侩无底线,我觉得你只学习再好也只能给我打工——总之,两校学生绝觉不肯让人误会自己是对方学校毕业的,郗羽就是典型的一例。
现在吃惊的人轮到了程茵,她左看看李泽文,右看看郗羽,脸上浮起了轻微的怀疑之色。
现在似乎可以答案了吧。
“怎么,李教授,你和她认识吗?”
新郎新娘晚上有别的安排,但还是贴心的给伴娘伴郎团安排了大餐,郗羽满脸神游地吃了饭,也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对面的伴郎团有人跟她搭话,她也没听清,只是拒绝了伴郎团某人去“泡吧”的提议,带着满腔疑惑回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