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成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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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下人分得伙食,都是三三两两的在院子散坐开甩开腮帮子吃饭,吃完后又是在树下东倒西歪的小憩。
邓义一个趔趄,才要问单飞做什么,突然也知趣的止步收声,前院静的和哭丧一样,一女子正骑在马上,纤腰一束,眉黛春山,可说是单飞在这个时代见到的第一个美女。说实话,他在那个时代也没少见过美女,但天然的这般靓丽的绝对少见。
当然了,这都是邓义的原话,单飞知道邓义可能做梦都想倒插在曹家的坟堆里,今日他终于有幸见到这个大小姐,感觉邓义沧桑的外表下有着葫芦娃一样的天真。
他眼下很不成功,手上拿的说好听点叫做新手装,说难听点就是乞丐服——曹府的家奴,和乞丐有分别吗?
轿子立即停下,大小姐翻身下马,凑近了轿子,低声说了句什么。轿帘一闪,有只手从轿中伸出来,向一旁指了下。
单飞回想邓义方才所言,立即想到——曹府的大爷曹洪是将军,曹三爷却是做倒斗的,难道轿子中的这人就是曹三爷?曹操帐下有什么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会不会和这个曹三爷有关?
众家奴一下子炸了的模样,纷纷向前院涌去,邓义也是霍然站起要跑,见到单飞还在那坐着,一把拉他起来道:“你傻了,大小姐回来了还不去接,她心肠最好,见到我们迎接一高兴说不定会给我们点赏钱。”
见单飞怔怔望着他,邓义走过来笑道:“你小子真的命大,不过你在城外究竟遇到了什么,怎么一头是血的回来了?还差点死掉!”
三国时期的家奴说穿了就是旧社会卖身的长工,不但负责春耕秋收,渔采、伐木、制作的活儿都可能承担,每天的任务并不轻松。不过邓义并没说错,曹府的家奴还是有点地位的,很多时候都是在府中打打杂、跑跑腿,无疑要比别人家的家奴轻松很多。
在冷硬的床板上躺了大半个月,他终于可以下床走动,也弄清楚周遭的形势。
家奴满脑袋是血,奄奄一息,那帮曹府的人正准备将之埋掉的时候,他醒了过来。见他突然又睁开眼了,那些人都是大呼小叫起来,叫的比他还要凄惨。
邓义说的肯定不是冲锋陷阵,这不是买卖了,他心中有个猜测,但不是太肯定。
单飞心中一凛。
单飞从邓义口中得知邓义比他大三岁,也就间接推出自己的年龄。
单飞温饱过后,又开始考虑怎么重新做个成功人士,四下打量眼,低声道:“对了,你说曹家做的是什么搏命的买卖?”
他只是凛然那人一只手的颜色。
曹洪的钱当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没人欢呼,有管家模样的近前讨好了几句,大小姐只是挥挥手,管家知趣的走开,抬轿子的长驱直入才要继续向里走去,轿中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
单飞心中一震,不等再问的时候,就听前院突然传来一阵欢呼声,“大小姐回来了。”
邓义奇怪的看着他,压低嗓子道:“这不都是你和我说的吗……曹大爷是将军,曹三爷却是做这个的……”他用手向下一插,然后往上一扬。
考古世家七代单传的他,因奉最上层的命令,在邺城全盘主持一项国内最神秘的考古挖掘工作,他意外发现了黄帝后人女修的玉棺,见到玉棺那一刻,他的三观几乎被推倒重建,他知道这项发现未见得绝后,但绝对是空前的一项发现,如果公布出去的话,肯定会震撼全世界,改写达尔文的进化理论甚至人类的文明……
方才邓义做了个挖土的手势,单飞就感觉他说的是倒斗,他早有这个猜测,甚至早是穿到这个时代前就有这个想法。
他倒不是凛然轿中那人向他这个方向指过来,无论那人怎么指,他都知道不会扯到他身上,他身前一帮等着要讨赏钱的家奴呢,有活儿肯定是他们去做了,看这情况,今天赏钱肯定要不到了,买装备还要想别的方法,要不是怕太引人注目,他早就回去睡觉了。
单飞更想知道这个答案,可对这个身体的过去也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还不通呢,只能含糊道:“我……都不记得了。”
根据史书记载,曹洪是个有钱的主儿,当初曹操做司空的时候,每年都让县令报报官吏的家财,当时县令对曹操说曹洪的家产和公侯之家相等时,曹操就回了句——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
他跟着邓义近了前院,突然一把又拉住了邓义。
他从未想到过自己会变成曹府的家奴。
单飞胡思乱想的功夫,才要换下不太成功的破鞋,就听房门一响,有人推门进来叫道:“单飞,你好了?”
尸气听起来很玄,但单飞当然知道那是尸体藏于地下久而久之产生的一种微生物反应现象,微生物浸染到盗墓者的手掌这才造成很难洗去的痕迹。
秋风萧瑟,所有人的目光立即都落在那身材单薄、有些青涩的少年身上,搞不懂掌管曹家财政大权的大小姐怎么会找这小子?
邓义自称不到弱冠,单飞看他能当洗衣板的一张脸,却感觉这家伙很可能在装嫩,这家伙明显不是个欧巴,锅巴还差不多。
才过晌午,初秋季节,阳光斜斜照了下来,将那只手照的乌蒙蒙的满是黯淡。
单飞躺在床上的时候就打起了如意算盘,只要曹操他们拿下邺城,咱就一马当先的杀过去,战乱年间,房产不值钱,邺城那些土豪不一定会和他做朋友,但一定害怕清洗动荡,急于抛售产业,却不知道邺城随后就是大肆扩建,取代许都成为魏国的政治经济中心,地价飙升,咱抢占先手,说不定还能趁机大大的捞上一笔,融资上市,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呢。
单飞对历史的了解自然不在话下,不过现今曹洪好像不在许都,史书只记载大事,自然不会将曹洪吃喝拉撒的时间记录的一清二楚,稍微推算一下时间,单飞感觉这主人应该是跟着主人的主人——也就是曹操,二人可能在计划攻打邺城呢。
摸金校尉这些人,在曹操的帐下,一直都是很神秘的存在。
作为一个成功人士,这点眼力觉悟还是要有的。
子廉是曹洪的字。
他和邓义咽着口水终于抢到了一大碗炖烂的肥肉,曹府不但伙食好,厨子也有两下子。
眼下一定要先搞套好点的装备,然后风风光光的去邺城做我的成功人士,单飞领回新衣新鞋后,心中嘀咕了一句。
众人却和单飞想的不同,大伙或多或少的都在看着大小姐身后的一顶轿子,轿帘下垂,轿子中传来轻微的咳嗽,大小姐的神色似乎和轿子里的人有关?
“我知道你小子心气比较高。”邓义显然比单飞还要了解单飞,低声道:“你是不是也想做曹家的买卖。”
老子不要当个家奴,老子也不想当炮灰,老子还要做成功人士。
大小姐心中困惑,单飞亦是发怔,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可随即就听大小姐清清楚楚道:“单飞,你过来。”
凭女人的直觉,那个少年好像有点不一样,但究竟哪里不同,她偏偏说不出来。不是因为俊朗,也不是因为穿戴,可这个少年站在家奴堆里怎么看就是不一样,究竟是哪里的问题?
单飞感觉这小子天生做奴才的命,顺便在拉低他的理想,满脸黑线不等反驳的时候,就听一声钟响,邓义立即拿起饭碗就冲了出去——曹府下人吃饭时间到了。
这个大小姐美如天仙,性格和善,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谁要是娶到这种老婆不知道前生敲穿了几百个木鱼。
他一眼见到那人手掌的颜色,就有九成的把握认定这是一只专业倒斗的手,因为那手上颜色很像是尸气感染的。
旁人或许不知,或许只感觉这是一只很是权威,有分苍老劳累的手掌,可作为一个极为出色的考古专家,兼职一个更出色的倒斗人(盗墓者),单飞看到的远比常人要多。
他那一刻想得很多,他脑袋本来就比别人动的要快些,不然也不会被最上层委以重任。众人却只看到大小姐见那只手伸出来后怔了下,眼中似有分不解之意,然后纤腰轻转,回眸顺着那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半晌后才道:“谁是单飞?”
看这只手的模样,轿子里坐的若不是活尸,只怕就有几十年的摸尸经验。
可不等他公布一切的时候,就被那神奇的玉棺带到了建安八年,附身到一个家奴的身上,都说上帝给你关上窗户的时候肯定会夹坏你的脑袋,结果还真是这样。上帝在把他人生窗户关闭的时候,顺便夹坏了这个家奴的脑袋。
大小姐随众人望过去,见到单飞时神色似也有分诧异。
这种女人,还是离她远点好些。
真是一条没理想的废柴!
这就是心肠好的大小姐?曹洪的女儿?
这女人美貌是有的,不过单飞的荷尔蒙虽在暴涨期,头脑毕竟不是青涩的少年比拟,一看这女人的面相,再联系她的日常,就知道这女人要是放在当代,绝对是个和男人掰手腕的女强人,这样的女人恐怕七个葫芦娃摞一起也搞不定啊。
可这美女怎么看起来和冰一样?
单飞这段日子倒没少听到邓义流着口水提及大小姐,也知道曹洪常年征战在外,虽有两个儿子,可曹家的生意多是这个曹大小姐打理。
曹操的话说白了就是——老子肯定没曹洪曹子廉那小子有钱。
单飞终于来了点兴趣,暗想打游戏在新手村都比较缺钱,自己这个新手初到这个年代,先捞点本钱换装备总是不错。
他叫单飞,眼下住在许都——如今天底下最太平的一个地方。他好像没亲人,近来才被卖到曹府为奴,他的主人叫做曹洪,对于曹洪他并不陌生,曹操的族弟嘛,和曹操可说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这个看过《三国演义》的人应该都知道。
所有人都是心中否定。这小子这么挫,牛粪都算不上,大小姐找他难道是因为不爽想扁他?众人都是暗自期待。
“等等我。”单飞顾不得理想,穿着破鞋也跟着跑了出去,成功人士也得填饱肚子先了,这大半个月清汤寡水的让人心中起火。
抬头望过去,单飞知道那人叫做邓义,算是他的室友,曹府家大业大,家奴待遇倒比乞丐好多了,包吃包住,他和邓义能分得一间木房住,邓义还算仗义,这些天倒多亏邓义的照顾。
当然不是桃花运。
单飞微愣,就听邓义又道:“可那买卖都是搏命的买卖,咱做不了,安心做个家奴不好吗?其实做曹府家奴没什么不好,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在这许都城,谁敢瞧不起我们?”
等双方都明白过来的时候,他竭力说服那些人自己还可以成功的抢救一下,那帮人放弃活埋他的念头,把他又带回了曹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