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董慕勋模模糊糊的想到一句古词:“纤纤出素手,皓腕卷轻纱,珠环约素腕——”原来是真的。
接过他递过来的水晶杯子,里头是绯色如玉的微红。“什么时候回来的?”她问道。才几年的光景,他竟然已无一点小时候的孩子气了。他端起酒杯,微微饮了一口,优雅地看着她道:“昨天刚到的。从海川下的船。”
竟是留洋几年的董慕勋!小时候跟着他父亲到府邸,每次都会跑来找她的董慕勋。她浅浅地笑,嘴角的梨涡顿现:“好久不见!”
包下的自然是最豪华的厅,里头音乐流泻。才一进门,董真就迎了上来:“我的大小姐,怎么才来,也不看有人等得望穿秋水呢?”董真乃北地军中老将董德全之女,与她年纪相仿,虽说不上姐妹情深,但素有往来,交情还是不错的。
又买了好几样玩具。出了门,他帮她拎着买的东西。她不好意思的吐了一下舌头:“董大哥,真是麻烦你了。”似乎比刚才在喜来登的时候要舒畅的多。也愿意跟他说话,不比刚才,董慕勋总算觉得有点回到小时候的感觉。他与她,虽不可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毕竟也是打小就认识的。
街上行人不多,但还是熙攘不断的。董慕勋一边走一边道:“我从法国带了礼物给你。等明儿我送到府邸去给你。那边最出名的是香水,我给你带了一些过来。还有蕾丝的小洋伞——”只见她脚步停了下来,正看着橱窗里的一对耳环出神。他仔细定眼一看,极普通的金刚钻,只不过款式颇别致,由细碎零星的钻组成星星的样子。
接过侍从送过的裘皮,绅士地帮她披上:“走吧。”外头正是午后三点光景,太阳虽无什么热力,还但依旧高挂。董慕勋拉开了车门,请她上车。她推拒着道:“我想逛一下再回去。”
靖琪放下杯子,站了起来,含着微微的歉意朝董慕勋道:“董大哥,不好意思。我先回了,我有点不舒服。”董慕勋微微一震,回过神来:“你不舒服吗?我送你回去。”
只见她正仰着头,看着他:“我大嫂最喜欢素色的东西了。她又不大爱出门。”司令夫人,他自然是知道的,娶自江南江司令的女儿,听闻赫连大少有段时间对她宠爱有加。但后来产下一子,却反倒失宠了。听靖琪的口气,似乎很喜爱这为大嫂!
风呼呼地在外面吹打,连窗子也不时的摇晃起来。因是初春,连下了几场雪。从玻璃窗望出去,四下里皆是一片的白,被日光一照,亮的耀眼。
董慕勋点了点头,现在北地已是赫连靖风当权数年了,不便说司令是非,转移话题道:“这次回来,我爹让我到军中帮忙。说是北地军中现正是用人之际——”董真一舞已歇,正好凑了过来,打趣地堵住了他的话道:“哥,你不要说这种有的没的,我们女孩子又不能上前线。人家靖琪会嫌烦的。快快,去跳一曲。”
靖琪随着他的脚步轻轻移动,灯光下,他只看到她垂下的眼帘,淡淡的在晶莹如玉的脸上扫上了两抹黑影。如同两把小扇子,在人心里轻轻的扇啊扇的。从小就知道她是个美人坯子,只是没想到,才短短几年没有见面,竟出落的如此极致。
她什么都能选择,但是不能选择出身,不能选择出生和父母,自然也包括大哥啊。她什么都给了他,他却那么坚决的跟她说不要再见面了。
他指了指耳环,道:“你喜欢这对?”她似乎在沉思,猛然抬起头,眼中似乎有一丝情绪闪过,连着摇了几下头:“不,不喜欢!”他笑了:“如果喜欢的话,我去买下便是了。只是我觉得太普通了。”她转过头,没有作声,扯了扯披肩,道:“我们去前面卖舶来货的商店看看去。”脚步匆忙,仿佛有人在追一样。
“听我妹妹说,你在安阳读大学。怎么,不考虑留洋吗?我一直以为你会留洋的。”他仿佛漫不禁心的问道。安阳大学,她的心脏似乎被人用针刺了一下,那熟悉的痛又蔓延开来了。捏了一下手心,感觉到了一丝痛意,这才好一点。眼神漂浮的望着远处,顿了顿才抬头:“留洋?我大哥才不会同意。”赫连靖风就这么一个亲妹子,素来是捧在心里的。
车子在喜来登门口停了下来,侍卫一拉开了门,冷风就灌了进来。她拉了拉身上的裘皮披肩,缓缓的下了车。北地的一些名门子弟与淑媛,素来在喜来登聚会。董真就喜欢这种聚会,一连几天挂了好几通电话过来,邀她一起参加。
董慕勋哑然的笑道:“怎么还似小时候这么皮?”她回想了一下,一直觉得自己小时候很是乖巧的,哪里有皮过。微微皱着眉头道“有吗?”
人很多,但不拥挤。音乐很动听,却不嘈杂。她摸了一下额头,这不是很好吗?在府邸就是因为太静了,静地人也慌了,这才答应董真出来的。但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难受呢?比一个人独处还要觉得难受!她要怎么做,才能摆脱这种感觉?
淋了半天的雨,到底是病了。医生说是得了伤风,可中药,西药的总不见好。拖来拖去,已近了春季。
她摇着头拒绝道:“不用了。”董慕勋关切却不露痕迹的打趣地道:“这怎么成?若是你大哥知道,你不舒服我没有送你回家。他非得把我的皮给剥了不可!要知道,他以后可是我的上级!”
她非但不皮,心肠极好。一次他捉着蜻蜓去看她,她一直不肯理他。一直到他放走了蜻蜓,才愿意同他说话。
“说谁呢?”一个低沉地男声响起。董真微微仰着头,嫣然巧笑:“不打自招的来了!”入眼的是一张极好看的脸,正笑意绵绵:“靖琪,好久不见了!”
她拿着杯子,在手里轻微地晃动,那绯色的液体浅浅的倒影在她凝脂般的素手上,如同夏日里那一朵一朵的海棠,那指尖跟如玉般泛着温润的光,迷乱而精致。
他轻柔地抓着她手,又气又急又火的情景似乎还在眼前—— 眼睛一酸,仿佛又有眼泪要滚落下来了。他已经不要她了,就因为她是赫连靖风的妹妹,北地督军的妹妹。
他已经离开她了。她了解他,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但她知道,既然他说出了口,作出了决定,一切的一切便已经成了定局了。她能做什么呢?她都已经哭着求他了,那么痛哭流涕的——
到了卖舶来货的商店的店里,她兴致倒极高,挑了几条素雅的羊毛披肩,试了好几试,样子颇为高兴,还笑着问他是否好看。巧笑倩兮,自然好看地紧。
也是去年的这种下雪天,两人围着火炉烤番薯。炉里的碳哧哧的冒着热气,逶迤在四周,暖到了人心头去。她好玩,明知道他只准她动嘴,不让她动手的。还是趁他不注意,偷偷的翻动铁网上的番薯,结果几根手指当场就烫红了。
她微微的抬起手,指尖圆润光滑,当日的红肿已无半点痕迹了。但他温柔的舔舐,那湿软的触觉,仿佛还在。她猛地全身一震,从思绪中抽离了出来,不能再想他了。只要不想起他,那种心被抽离的痛苦就会少很多。
柔和的音乐正缓缓的响起,董慕勋接过她手里的酒杯,交给了侍从。优雅的伸出手,极有英国绅士的派头,穿着一身黑色的西式燕尾服,风度翩翩的邀请她:“靖琪,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