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大秦
好在秦太子对我这个质子并没有太多的限制,唯一的不便,就是出行时总有两名侍卫相随。
我赞道:“掌柜果然好眼里,此物来源清白,你尽管放心估个价码!”
下午的时候,我和孙三分将庭院中的荒草又铲除了一遍,采雪便为我们烧水沏茶,整个庭院在我们的整治下,渐渐显现出原来的轮廓。
我听他说得如此直白,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内心一震,没想到他居然信口雌黄,正想分辨,却看到燕元籍的双目中闪过一丝极其复杂的目光。难道他们事先便串通好,故意在人前羞辱我大康。
“以后称我公子即可!”
采雪美目充满崇敬的望向我:“采雪留下收拾一下房间!”
在第六天的时候,甚至连孙三分对我的举动都有些反感,他和采雪口径一致的不愿继续陪我出去胡闹。
吃饭的时候,两人还恭守尊卑之道,分别站在我的两旁。我笑了起来:“在秦都之中,我们都是囚徒,没有任何的区别,大家坐下一起吃饭。”
他一一向众人颔首示意,目光却始终未曾落在我的身上。府中下人为我们奉上酒菜,菜仅有四样,三素一荤,酒是最寻常不过的高粱烧,作为大秦太子,举办这种规格的宴会,未免显得有些寒酸。
采雪不无担心的说:“公子!修葺府邸已经无钱可用了!”
“大秦太子府执事燕子民拜见康国三十一皇子平王殿下!”他的声音冷淡而踞傲,秦皇果然欺人太甚,竟然派出太子府的一个七品执事前来迎接康国的皇子,显然没有把康国放在眼里。
燕子民离去以后,我把礼品清单教给孙三分,让他清点一下礼物,顺便找人搬入西侧的厢房,和采雪二人率先向前方的正堂走去。
我哈哈笑了起来,在厅中跺了两步,转身道:“秦皇比我父皇想得还要周到一些,以此磨砺我自主的能力,胤空对他当真感激不尽。”我把眼前的逆境视为了一种挑战,而这种乐观的情绪马上感染到了采雪和孙三分。
我自然不敢拒绝他的要求,爽快的举起酒杯,将辛辣的酒水一饮而尽。
燕元籍大笑道:“平王醉了……”
我这次准备拿去变卖的是一对宝石宫灯,为我守门的侍卫对我的态度明显转变了许多,这些天吃到他们肚子里的酒肉到底没有白费。
我淡淡的挥了挥手:“这些礼物我想全部留下,明天你们随我在秦都逛上一逛,顺便找一家信誉良好的商铺,将这些礼物变卖出去。”
我下车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周围有不少王孙贵族也正在向太子府走去,看来今晚的晚宴秦太子邀请了不少人前来。
聚宝斋室内陈设古朴雅致,全无其他商铺的市侩庸俗之感。店主人是一位七旬左右的白发老者,正在向两名客人介绍着一件三尺多高的珊瑚树。
我做出一幅醉眼朦胧的样子:“我……没醉……我……还能喝……”自己主动斟满了酒水,手抖得连酒壶都拿不稳,多数酒水都洒在了外面。
我最为担心的就是采雪的伤势,孙三分关键时刻的投奔,为我解决了这个难题,采雪在他的精心医治下日见好转,我们三人开始在黑暗中谈论秦都,谈论未来,却很少谈起大康,从踏入秦境的这一刻起,我们已经成为秦王治下的三名囚徒。
燕元籍却哈哈笑道:“你们岂可如此无礼,惊扰了贵客!”他亲自从上座走了过来,把我从地上扶起,我颤声道:“太子……莫要杀我……”
我只好再陪他干了一杯。
“你是我的贵客,我又怎会杀你?”燕元籍一脸的轻视,他拍了拍我的肩头道:“你回去坐吧!”
我一边走,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小美人……”
这少女虽说美到了极致,可是眉宇间却充满了刁横凶蛮的痕迹。
孙三分苦着脸从外面走了进来:“平王殿下,那些守门的卫兵不愿帮忙将礼物搬入西厢,还说他们只负责守门,其他的事情皆无权过问。”
“哦!大康国富民饶,平王出手肯定不凡,打开来看看!”
我佯怒道:“怎么?不听我的话是不是?”
燕元籍哈哈大笑了起来,他举起酒杯道:“既然满意,便陪我干了这一杯!”
原本热闹喧嚣的场面却突然寂静了下去,我听到一个冷冷的声音道:“刚才是谁欺负芸儿来着?”
秦太子燕元籍在众人的注目中从侧门走入,他身高七尺有余,身材健壮,皮肤呈古铜色,面目英俊,充满着强烈的阳刚之气。
燕子民的职责就是把我送到这里,他让手下人先行退出大门,向我道:“今晚太子殿下会在王府举办宴会迎接各国王子,我会派车来接你,质子一定要准时到达。”我本来还以为这次来到秦都会首先受到秦皇的蒙召,看来秦皇早已将各国质子的事务转交给了太子,我短期内恐怕没有谒见秦皇的机会。
三日之后,我们终于抵达了秦都,秦都原名落阳,秦宣隆皇燕渊于继位六年后从临京迁都于此,意在挟黄河之险和大康国的康都首尾相踞,事实证明他从水草肥美的平原临京迁往秦都是极为明智之举,秦都坐拥秦国第一大港‘通济港’,宣隆皇迁都后一方面在毗邻秦都的河段重新建立军港,大力发展水军,一方面减轻来往商人的课税,吸引天下客商云集与此,秦都也因为他正确的举措不断繁荣起来,加之大秦的东面毗邻‘黄海’,高丽、东瀛以及南海各国的客商无不跨海越洋取道黄河来到这里,现在的‘通济港’在八国百姓的心目中隐然已经超过大康‘万隆港’的地位。
采雪笑道:“听孙先生这么说,倒是有些道理。”
无论是康都还是秦都,除了权势就是金钱更容易获取别人的尊重,我是个别人眼中的阶下之囚,毫无任何的权势可言,我想得到尊重,赢得人缘的关键就取决于金钱,可是眼前的局势下,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控制金钱,必须用它们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好的效果。
燕子民和我同乘,采雪和孙三分上了另外一辆马车,我最后看了一眼‘通济港’,自己在大秦的质子生活正式拉开了序幕。
孙三分就用我洗过的澡水冲洗了一下,洗完后幽默的说道:“老朽选择追随平王果真未错,以后日日都可沐浴皇恩。”我哈哈笑了起来,虽说已入牢笼,却远比在大康的心境开阔许多。
我和孙三分稍事休息了一下,就开始整理房间,采雪在我的坚持下没有加入我们的劳动,她在厨房找到一个水壶,为我们烧水饮用。
我努力做出一幅毕恭毕敬的模样,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身为一个敌国的质子显露出太多的锋芒,一定讨不到任何的好处。在秦国我的身份仅仅是质子,地位甚至赶不上一个普通的秦国百姓。
他目光注视在飞马之上:“本王在乎的并不是这对礼物,而是平王的一片真心!”
人群中有人低声感叹道:“难怪大康国日渐衰败,若是将来帝位传到此子之手,亡国之日已经无多……”
黄昏时分,燕子民派车来接我,我带着精心挑选的锦盒登上马车,孙三分和采雪依照我的吩咐留守在质子府中,有两名侍卫陪伴我前去。
我从礼品清单中找到送给秦国太子的礼物,这是一对巧夺天工的翡翠玉马,两匹正撒开四蹄飞奔的骏马体态矫健,昂首甩尾,头微微左侧,三足腾空,只有右后足落在一只展翼疾飞的龙雀背上。骏马粗壮圆浑的身躯充满力度, 但其动作又是如此轻盈,充满了“天马行空”的骄傲;飞燕似乎正回首而望,惊愕于同奔马的不期而遇。其中隐喻了“扬鞭只共鸟争飞”的超然境界。
采雪道:“殿下……”
所有人无不幸灾乐祸,要知道这燕琳是秦都有名的刁蛮少女,寻常人莫说是对她如此说话,即便是多看上一眼,也要被她严惩一番。
我端起酒杯摇摇晃晃的起身向秦太子走去:“太子盛情……胤空……感激……不……不尽……无以回报……只有用此酒……来……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我哆哆嗦嗦拿着酒杯向自己的嘴边凑去。
一连五天,我几乎每天都要去变卖一件宝物,可是却连一两银子都没有带回去,我的声名却在不知不觉间在秦都的朝野上下传开,大康国的平王不但喜好酒色,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赌鬼。
走入设宴的大厅,迎面遇到七品执事燕子民,他引着我在左首最末一个位置坐下,却没有向我引荐秦太子的意思。
我呵呵傻笑着,事到如今,只好把表演进行到底,伸手向她的纤手抓去:“小……美人……来陪我……喝……一杯……”
我心中一怔,没想到眼前的这位少女竟然是秦国九公主燕琳,听她的话语刚才被我吐了一身的侍女应该是她的贴身宫女,这下麻烦了,无意之中竟然捅了一个马蜂窝。
我的脸上仍能清晰的感到燕琳那一掌的火辣疼痛,她的意外出现又让我轻易博得了好色之名,我要利用这良好的开局,让所有人接受我这个庸碌无为、沉溺酒色的康国质子。
燕元籍道:“从平王进门时手里便拿着这个锦盒,不知道里面是些什么东西?”他的这句话提醒了我。
车辆在秦都闹市中穿行,周围的喧嚣可以让人联想到一片繁荣富强的景象,我虽然很好奇,却始终没有掀起那厚厚的棉帘。
那侍女一声惊呼,我把头颅埋在她腰肤之间,手指借着她身体的掩护,极为隐蔽的伸入自己的喉头。
我却爽快的把雀鸟放在柜台上:“你给我点清三千两的现银,这件雀鸟归你了!”那老者没想到这件好事会这么容易的落在自己身上,生恐我返回,牢牢抓住那雀鸟,声音颤抖道:“阿福,快去库内支取三千两银子!”
我慌忙跪倒在地上,装出惊恐到了极点的样子,身躯不住瑟瑟发抖,声音颤抖道:“胤空……真……真是……不知……”在别人看来我被吓得魂不附体,连眼泪都快掉了下来。
我见惯了大康皇宫的金碧辉煌,秦国的太子府给我的感觉只有普通二字,唯一可以称道的就是建筑物出奇的高大,可是整座府邸没有任何精巧的装饰,这更证明了秦人务实的观点。
秦都不比大康,我沐浴之时,也不需他人在一旁伺候,我的手掌上磨出了不少血泡,洗澡沐浴颇费了一些功夫。
孙三分笑道:“在这种人的眼中,但凡能给他银子的都是他的爹娘!”
所有人都向他投去尊敬的目光。
我在两名侍卫的陪伴下来到府门前,首先向门倌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然后在他们鄙夷的目光中怀揣礼物走入门去。
我并没有得到一国皇子理应得到的礼遇,也没有受到太多的折辱,对这帮将士来说,护送我到秦都只是他们的职责,我在他们的眼中和普通的康人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燕元籍笑道:“琳儿,平王只是不胜酒力,无心之过,你何必跟他计较!”
我恭恭敬敬的答道:“太子安排颇为周详,胤空感激不尽!”
我扶着楼船的凭栏站在甲板之上,眼前是一片繁荣的景象,和万隆港不同,我目力所及竟然见不到一个乞丐,往来的百姓一个个脸上都带着会心的笑容,我的内心忍不住发出了感叹,父皇唯我独尊君,目空一切的高压政策,终于被事实证明已经落伍于这个时代。
我点了点头,凭此玉雕,应该可以获得秦太子的良好印象。
燕元籍看到场面发展到如此地步,慌忙下来拦住燕琳,苦口劝道:“琳儿!你不可如此无礼!”一边让人把我扶出门去。
我走了过去:“掌柜!帮我看看这件东西的价钱!”我把随身带来的一只镶满宝石的金丝雀鸟放在了柜台之上,这件宝物原来是准备送给秦国右丞相诸葛卿的礼物。
我正要出门的时候,却看到一辆豪华的八乘马车缓缓停靠在质子府前,不知道里面坐得是哪位达官显贵。
我虽然识破了他的险恶用心,表面上却不能点破,装出受宠若惊的样子,和他连干了三杯,在他的带动下,其他的客人也开始争先恐后的向我敬酒,如果我全部照单全收,恐怕没等实现我的宏图大志,就会死在太子府的酒桌前。
采雪俏脸一红,只得依言坐下。
我摇了摇头:“等你伤愈之后再说,现在你需要做得就是休息!”
“胤空正想锻炼一下筋骨!”
我笑道:“修葺府邸,购买奴仆都需要金钱,如果我们不灵活变通一下,如何能够尽快的改善现有的条件!”
“淫贼!”燕琳柳眉倒竖,抬起纤足踏在我的小腹之上,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中的酒杯也飞了出去,酒水泼得满地都是。
我傻笑着抬起头来,却见一个美丽的红衣少女向我走来,她身着红色宫装,瓜子般的精致脸庞绝没半分可挑剔的瑕疵,轮廓分明不经刻意修饰,清秀无伦,年纪大约在十七八岁左右,乌黑的秀发侧挽了一个坠马髻,衬托得玉面朱唇更是动人心弦。
那老者沉吟了一下,伸出三根手指:“三千两银子!”我早就清楚这件宝物的真实价值,金丝雀鸟共有八只,三年前八皇兄穆王胤尚曾经获赐一只,后来转卖给了勤王,勤王为此付出了一万两的代价,这老者分明是给了我一个低到极点的价格。
院内堆满了木箱,里面盛放的是我从大康带来的礼物。雍王已经将礼单交给了我,我所需要做得就是一一为他们找到主人。
我装出不胜酒力的样子,结结巴巴的说道:“胤空……高……高兴……”
大门刚刚漆过,还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味道,门上用来装饰的铜钉也是刚刚置换,闪闪发光,为这座残破的院落平添了几分贵气,不过这种贵气出现在这里,却让整个府邸显得越发的不协调起来。
那老者双目一亮,拿起那只雀鸟看了许久,方才道:“这只金丝雀应该是宫廷之物,不知公子从何得来?”
推开正堂的大门,阳光从我们的身后照亮了整个厅堂,整个厅堂内到处结满了蛛网尘丝,桌椅板凳的上面落满了厚厚的浮灰。
众人看到我狼狈的模样,轰然大笑了起来,那名侍女哭哭啼啼的从我身上挣脱开来,掩面向门外逃去。
我在大康之时,虽然不是养尊处优,可是也从来没有做过如此辛苦的劳作,和孙三分两人把礼物完全搬入西厢,足足用去了一个多时辰,身体累得就快要散架,汗水将外衣已经完全浸湿。
余得利走后,采雪看着他的背影道:“没想到秦人之中也有如此和善之人!”
在八名秦国卫兵的护卫下,我和采雪、孙三分一行走下了楼船。从采雪的步伐来看,她的伤势已经恢复了许多,虽然完全恢复元气还需要一些时日,不过普通的行动应该没有任何的困难。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没想到秦国的表面功夫全部做在了大门上。”
酒过三巡,秦太子燕元籍的目光忽然转到了我的身上:“平王殿下,住得还满意吗?”此言一出,我马上醒悟到,他早就看到了我,只是一直装出没有看到罢了。
中午我请所有人在观钱街的‘鸿雁楼’大吃了一顿,下午去秦都最大的赌场‘得意坊’海赌了一把,离开赌场的时候,我的身上仅仅剩下不到一两的碎银。
燕琳妙目冷冰冰看了我一眼,突然扬起手来狠狠的在我脸上打了一个耳光,这一巴掌全无先兆,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若是真的酒醉还好,苦于醉酒只是装出的样子,脸上登时便隆起了五根手指印记,没想到她出手居然如此的毒辣。
翌日清晨,我们三人在侍卫的监护下来到秦都最繁华的观钱街,这条街道位于秦都老城的中心,随着秦都的不断扩展,早已经偏离了秦都城的中轴线,成为西城的一条街道,可是这里却是商家的福地,各国客商云集与此,处处都是一片热闹的景象。
孙三分用棉布裹住雪球覆在我的脸上,疼痛的感觉顿时减弱了许多,采雪默默的为我泡了一杯香茗,我虽然没有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从我的狼狈模样,他们也可以猜测到我所蒙受的屈辱。
因为发生了刚才的事情,所有人对我这个康国的皇子都充满了不屑和鄙夷,我并不介意这样的结果,在别人的眼中越是懦弱,越不会让人产生威胁感。
燕子民引我上了左侧的马车,从车辆的标记来看,应该是皇族专用,可是车厢的内饰异常朴素和大康皇族崇尚豪华奢糜的风气全然不同,秦人的务实由此可见一斑。
宾客中有几名性情急躁的客人早就按捺不住,大声吼叫起来:“龙胤空,你欺人太甚,居然用这种仿冒的东西欺骗太子,难道不想活命了吗?”
孙三分欣赏的点了点头道:“殿下可愿和老朽一起将礼物搬入西厢?”
我连续逛了几家商铺,在一家名为‘聚宝斋’的铺面前停下。据两名侍卫介绍‘聚宝斋’是秦都中信誉最为良好的商铺。
因为晚上还要前往太子府谒见太子,我提前结束了劳作,采雪为我准备好了热水沐浴。
走入大门,迎面就看到一个荒草丛生的院落,这里原来应该是座花园,可是长时间无人打理早就荒芜。
距离楼船不远处,两辆四乘的黑色马车在那里等待。我刚刚走下楼船,一名身穿七品服色的高瘦中年官吏带着六名手下,向我迎来。
燕子民道:“太子殿下为质子安排好了府邸,质子所带的礼物行装,我已经着人先行运往质子府。”他把我的称呼已经从平王改换成了质子,这不但是像我示威,还在提醒我现在真正的身份。
秦太子,姓燕名元籍,字楚秋,现年二十九岁,兼任大秦水军都督,是秦国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燕元籍为人好客,门下食客三千,因为人慷慨而闻名天下。
孙三分和采雪都不知道我想变卖礼物的目的,充满迷惘的看着我。
坐在右侧的一名胖乎乎的青年站起身来,他是中山国的二皇子张敬延,中山国早已沦为秦国附庸,他在秦太子面前和寻常的家臣无异。
接我的马车比初到大秦的那辆还要寒酸许多,车厢多处残破,冷风从缝隙中不时的吹入,看来燕元籍的慷慨并没有用在我的身上。
孙三分将那份礼单放在我的面前:“公子!按照歆德皇预先的礼单,我们还需拜访这些人!”我早就对这份礼单烂熟于胸,自从发生今晚被燕元籍斥为赝品的事情以后,我突然改变了计划,就算我将这些礼品一一送给名单上的王卿贵族,现在也达不到预定的效果,还有可能让秦人以为我别有用心。不过留在身边也不可取,有道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若是被人窥觑我的宝物,恐怕会遭到飞来横祸,虚得尽快想个办法将它们散去。
孙三分和采雪都忍不住赞叹道:“当真是巧夺天工!”
从他狡猾而贪婪的眼光我马上判断出,眼前的这位是个唯利是图的市侩商人,也许是第一顿的原因,酒菜颇为丰盛,荤素搭配计有八道菜肴,还有一壶花雕。
燕元籍笑道:“平王果真爽快,今日你初到秦都,这一杯是我为你洗尘的!”他又拿起了酒杯。
这时两名侍女前来又过来倒酒,我色迷迷的望向她们,伸手牵住其中一女的衣袖,稍一用力,将她拉入了怀中。
我随着人群举杯敬酒,看来今晚我没有和太子交谈的机会。
采雪温柔笑道:“殿下莫要心烦,采雪马上会收拾好这里。”
本来我以为自己可以不动声色的混过这场宴会,没想到中山国二皇子张敬延率先向我敬酒,我对他可谓是反感到了极点,在刚才的事情中,他显然充当了燕元籍的帮凶。他之所以带头向我敬酒,明显是想让我在众人面前再次出糗。
太子府位于秦都的城东,距离我所居住的质子府不到三里。
门外有八名武士分列两旁,他们显然是来监督我的,我的唇角忍不住泛起了一丝苦笑,秦皇用这种方式对待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质子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
我抱着锦盒来到大殿正中,将那一对马踏飞燕拿了出来,大厅内顿时响起一阵赞叹之声,显然都看出礼物不同寻常。
我关切道:“你伤势尚未完全恢复,千万不可太过操劳!”
我站起道:“里面是胤空送给太子的礼物!”
两人的目光齐齐望向我。
我哆哆嗦嗦走了回去,中途故意装出被绊了一脚的样子,极为难堪的趴倒在地上,又引来了一阵刺耳的哄笑。
我的内心一阵得意,在场的除了秦国的王卿贵族,就是来自各国的皇子,在他们的面前展示大康的宝物也是一件露脸的事情。
“公子好,我叫余得利,是临仙楼的掌柜!”他首先向我进行了一番自我介绍。
余得利显然也清楚我的身份,不过他和普通亲人的眼光却有不同,在他眼中,无论我是皇子还是囚犯,只要能给他带来财源便是他的主顾,对我的态度自然显得谦恭许多。
燕元籍看着我狼狈的模样,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他拾起地上的那对马踏双燕道:“古人有云,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平王不远万里而来其心可嘉,其意可表,至于他送什么礼物,各位又何必深究!”
我的眼眶都红了,激动的泪光在目中闪烁,心中却把燕元籍骂了个千遍万遍,这个混蛋不但侮辱了我和大康还不算,对这对珍贵的马踏飞燕也不放过。
我笑了起来:“我们从大康带来的好像不仅仅是这一只金丝雀鸟,明天我会多换一些银子!”
一个时辰以后,马车终于抵达了质子府,这是一座陈旧的府邸,从围墙上的萋萋荒草来看,这里应该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居住。
采雪端来热水,让我和孙三分洗了洗手。孙三分又道:“经商之人,虑事周全,他一定想到公子虽然前来为质,可是以后请客之事是不会少得,赢得你的好感,就等于赢得了一个大大的主顾。”
换上洁净的内衣长袍,一种通体舒泰的感觉油然而生,劳作之后的舒坦和安逸,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燕元籍目光竟然未向礼物望上一眼,他向人群中说道:“敬延兄,你对玉器宝物颇有心得,就由你来品评一下如何。”
张敬延笑眯眯来到我的面前,目光上下打量了礼物一眼,然后发出一声鄙夷的冷笑:“太子殿下,以敬延所见,这两匹马踏飞燕,虽然做工精致,却是琉璃所仿的粗劣赝品。”
孙三分也在我的左手边坐了,我又道:“我们身在秦都之中,以后对我的称呼需要改上一改。”
底舱黑暗而潮湿,除了海浪就是不时在头顶经过的脚步声,我是大康臣民心中的皇子,却是大秦将士眼中的人质。转眼之间一切都已经发生改变,沧海桑田,有时候未必要等上百年。
“哇!”地一声,我将刚才所食的酒菜全部吐在了她的身上。
中午的时候,卫兵引着一个矮胖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他是附近临仙楼的老板,太子将我的饮食全权交给了他,每天饭食的时候,他都会让小二送酒菜过来,因为今天是送饭的第一天,所以他亲自带人过来。
孙三分虽然已过花甲之年,可是身体之好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整整劳作了一个上午,却未曾看到他有任何的疲态。